關于開展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的通知
工企業函〔2026〕16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工作主管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決策部署,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國科發政〔2017〕115號)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服務工作指引》(國科火字〔2022〕67號)有關要求,現就開展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業參評要求
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按照自愿原則,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系統(以下簡稱評價系統)注冊并填報企業相關信息,上傳加蓋企業公章的相關佐證材料,并保證所填內容和提交資料準確、真實、合法、有效,不通過第三方中介機構申報。如有弄虛作假行為,取消本年度評價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參與評價。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辦法》,有效期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可以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二、評價工作流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工作主管部門(以下統稱省級主管部門)要認真做好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
(一)參評企業材料審核。各省級主管部門應組織評價機構對所有企業填報資料和佐證材料進行審核。信息完整且符合條件的,由省級主管部門在評價系統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企業,納入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并在評價系統公告。
(二)部分企業實地核查。本年度參評企業如符合以下情況之一,各省級主管部門應在公示前組織評價機構開展實地核查:
1.職工總數為5人及以下的企業;
2.知識產權數量為0的企業;
3.年度研發費用總額低于10萬元的企業;
4.近三年曾有過嚴重違法失信、撤銷入庫編號等情況的企業;
5.首次參評的企業。
(三)入庫企業集中抽查。各省級主管部門應在每批次企業公告入庫后,及時組織評價機構開展集中隨機抽查,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對每批次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進行申請材料核驗,對不符合條件的企業予以撤銷編號。原則上被抽查企業不含有效期內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以及已擁有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為條件直接確認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且同一個科技型中小企業(經抽查符合條件)三年內僅抽查一次。
(四)年度評價工作總結。各省級主管部門應及時總結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包括評價工作開展情況、實地核查和集中抽查工作開展情況、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情況、地方出臺相關政策及落實情況、主要經驗和做法、存在問題和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內容。
三、有關工作要求
(一)嚴把審核評價入口。一是各省級主管部門要完善審核評價流程,堅持“優質”標準,樹牢質量意識,堅決摒棄“唯數量論”。二是要重點審核企業科技人員占比、研發人員占比等指標,是否與企業科技屬性相匹配;企業所填知識產權的數量、類別是否與國家知識產權數據庫中信息一致;企業申報主導產品與實際主導產品是否一致,企業擁有知識產權是否與主導產品相關。三是在審核評價工作中,要加強大數據和人工智能等技術應用,重點篩查和關注財務指標波動大、數據材料存在邏輯矛盾的企業,堅決防范申報材料包裝造假問題,堅決防止經營異常、違法違規企業進入。四是要嚴把企業科技屬性,嚴禁將單純從事商貿流通、簡單組裝加工、無自主研發活動的企業包裝入庫。同時,要加強科技型中小企業政策解讀,引導企業自主申報,防范不良中介機構違規參與申報工作。
(二)深化企業風險核查。一是各省級主管部門要加強與市場監督、稅務、社保、知識產權等部門的數據比對,加大實地核驗和數據分析挖掘力度。對入庫前需實地核查的企業,要做到走訪核查全覆蓋,現場核實企業實際經營狀況以及申報資料真實性、數據一致性等情況,并做好核查材料留存。二是要做好公示企業的風險核查,對評價系統反饋的風險企業及時進行復核,剔除不符合入庫條件的企業。三是要做實集中隨機抽查,企業抽查比例不低于5%,重點核驗指標異常、數據矛盾、突增突減等情況,必要時要開展現場核查。四是要加強對入庫企業的運行監測,對評價系統反饋的發生重大變化或再次發現存在風險情況的企業進行復核,及時將不符合條件、弄虛作假的企業清理出去。
(三)強化工作督辦機制。各省級主管部門應主動向社會公開監督方式,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及時核實處理擬入庫企業公示異議、投訴和舉報信息。我部將組織有關機構加強監測分析,針對評價工作中風險異議企業數量較多、通過評價企業質量較低的地區,開展實地監督指導,改進提高評價工作質量。
四、工作時間安排
2026年度評價系統將于6月1日—8月31日開放,期間企業可填報信息。各省級主管部門應于10月15日前完成所有批次擬入庫企業公示,11月30日前完成入庫企業集中隨機抽查和相關處理工作,12月20日前完成并提交年度評價工作總結。
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
2026年6月1日















